本文转自:央广网
央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 6月3日,深圳证监局发布《关于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》,经查,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,下同)第四条、第五十条、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。根据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,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,要求其高度重视上述问题,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,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。
(截图自深圳证监局网站)国内正规配资公司排行